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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2025年5月17日 - 一起关于噪音扰民的案件近日在加拿大卑诗省(British Columbia,B.C.)引发关注。一名镇屋业主因使用吸尘器清洁露台而被处以高达8200加元罚款,日前,卑诗省民事纠纷仲裁庭(B.C.'s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裁定,该业主委员会(strata council)必须撤销这些罚款。
据报道,业主胡宜飞(Yi-Fei Hu,音译)因多次使用工业吸尘器(shop vacuum)清洁其露台和阳台,违反了噪音管理条例,而收到了巨额罚单。邻居们投诉称,吸尘器的噪音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
胡宜飞对这些罚款提出质疑,认为邻居的多次投诉并未经过适当调查,且工业吸尘器产生的噪音并非不合理。仲裁庭的裁决支持了他的说法。
该镇屋社区包括地面两层镇屋以及一栋相邻的10层建筑。最初的投诉来自住在高层建筑六楼的一位邻居,其住所可以俯瞰胡宜飞的镇屋。
在接下来的三周内,又收到了五份投诉,都声称胡宜飞使用吸尘器的时间过长,噪音扰民。业主委员会辩称,胡宜飞违反了业主委员会章程(bylaw),该章程禁止制造“不合理的噪音”。
仲裁庭成员J. Garth Cambrey解释说,该法规将滋扰定义为“对业主使用和享受其财产的无理干扰”,这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无法容忍的”。
Cambrey表示,业主委员会管理着该小区的公共资产,有义务对投诉进行合理的调查,但在这起案件中,业主委员会没有履行这一义务。仅仅依靠邻居的主观投诉不足以证明噪音是不合理的,需要诸如分贝记录或专家报告等证据。
“我承认胡先生似乎连续多日长时间使用吸尘器来保持其(有限的公共财产)露台和阳台的清洁,”Cambrey写道,“但我发现业主委员会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噪音是不合理的。”
仲裁庭还指出,业主委员会的反诉,即要求限制胡宜飞每天在上午10点至下午5点之间吸尘不超过5分钟,因违规行为未经证实而被驳回。除了撤销章程罚款外,业主委员会还被责令支付胡宜飞225加元的仲裁庭费用。
尽管如此,Cambrey明确表示,“我不认为吸尘器的噪音是合理的。我的结论是,业主委员会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噪音是不合理的。业主委员会有义务继续执行其章程,因此不应将我的决定解释为批准胡先生不受限制地使用吸尘器清洁露台和阳台。”
此案提醒所有业主委员会,在执行噪音管理条例时,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并提供客观证据,而不仅仅依赖主观投诉。同时也提醒业主们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尽量避免对邻居造成不便。